开发商09年底要交的房子,推迟到2011年6月份还不交,我们业主联合起来找了几次,开发商就仓促的施工逼我们拿钥匙。房子的状况是18层高楼,楼下一片狼藉,路也没有修好,燃气管道还没有铺设,一楼二楼的钢筋还长长短短的往外杵着,电梯还没有经过验收,房屋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及《房屋备案登记证》,所有的证书都没有,并且要我们交纳1元/平米的物业费,淮北市一个消费水平很低的小城市,工资一个月才1000多点,收取1元/平米的物业费,我们都承受不起。所以,我们业主想咨询一下这种状况我们能不能收房?物业费太高我们如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