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的电动车被交警扣留。原因是我没有随身携带电动车发票。交警并开具一张单据,要求我按照单据上注明的时间到一大队处理,我带上发票按时到一大队处理。结果还是不能把车拿走,处理的人说:扣留我电动车的队长说过不能发我的车走,于是就对我说现在正处于检查,不能让我取车。请问?我怎样才能取回我的电动车呢?望给予法律意见,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6-08 15:18: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扣留是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应向你出示手续及告之法定理由。请你立即向督察大队反映。让管警察的警察给你一个说法。
  • 你如果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交警是应当退还你的车的。
    追问:唐律师您好,我在行车过程中并未违反交通法规。那个队长是因为我要求查看他的工作证件,所以他很生气。现在我的电动车一直被扣留着。现在要得到处理,只有找到他才行。目前无法找到这位警察,其他工作人员也不愿给我这位警察联系号码。所以现在不能处理我的电动车。我每周二或周四去处理都是这样,交警这样处理是否合理?
    追问:你应当向它的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处理这种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