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同居9年但是在一起只有3年多,2002年生了个儿子后她出国,2005回来了但是感情不怎么样了,常常由于小事吵架。现在我想和她分了。起诉书怎么写啊?基本的协商是行不通了,考虑到孩子9岁了不想和她吵,我一直默默的忍着她在外面的绯闻,我等了她6年我看她是回不了头了,现在想找个解脱。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如何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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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可以解除这种关系,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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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常州律师,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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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你们分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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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另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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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离婚,但就孩子抚养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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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