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于五年前跟人私奔不知去向(我原来是到我前妻家上门招婿),我曾经找过一直没找到。我等了三年多仍然没有音讯。于是我单方面向当地法庭提出请求判决离婚。法庭在一方缺席的情况下给予判决离婚。因为离婚时前妻不在找不到人所以当时财产就没有判决,还有一个十二岁的儿子归我抚养。现在她回来了还带回一个四岁的孩子。我离婚已有一年半了。我现在可以向她提财产分割的事和孩子的抚养费吗?(我们结婚后建了一台楼房,90%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有10%是父母的)孩子现在一直是我一个人在带。请问我现在可以要回属于我自已的财产吗?应该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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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提财产分割的,一般共同财产各增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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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分割离婚前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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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