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9日,因按揭政策问题,我在职业顾问和按揭员的催促下,没看合同就签订了合同和缴纳了六十几万首期款和锲税(因为骗我说是统一合同,又要赶在政策改变前做好按揭)。第二天我拿到合同后细看了就找到开发商要求撤回合同更改不公平条款,补充协议上只保证我们购买的套内面积,其他由开发商任意改变,且职业顾问的宣传和沙盘、宣传资料均不做为开发商的承诺。逾期办理房产证也没有违约责任...反正全是保障开发商的,还备注如果国家统一合约中条款与他们自行拟定的附加条款有冲突的以附件为准,还要我们签字承诺附件没有不平等的状况。
几次交涉,开发商的态度都很强硬。后来银行要求退件去除共有人才能贷款,所以开发商取消了登记,退回了所有合同要求重签。我主张更改后才能重签要不然就退房退钱,但开发商以以我不按约贷款扣我高额违约金要求我退余款重新卖我订的房。现在我该怎么办,已经半年过去了,又不改合同又不全额退款。合同全部给回了我就应当取消合约退款给我。且合约明显违背国家条约,我该怎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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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委开发办,消协,政府均可投诉。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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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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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