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人在深圳卖核销单,被捉到青岛看守所,说是买卖国家公文罪,现在有7个月了还在检察院阶段。现在我想找一位有责任心的律师为我们做法院阶段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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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补充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 的决定。
二、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 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国家机关的其他公文、证件、印章 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相关法律、法规]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二十七条 伪造、变造商检单证、印章 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商检 机构处以罚款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帮助,时间长了生米成了熟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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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马律师愿意接受委托,一本律师为刑辩专业律师,经验丰富,积极为当事人服务,二是对当地较熟悉,熟悉当地语言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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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委托律师提供帮助,要根据案情综合判定,提出有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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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阅卷、会见以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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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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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抓了三批人,分别是虚报注册资本罪,买卖国家公文罪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我们对该案有一定了解。欢迎就具体案情进一步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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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