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正月初6我经媒人介绍同一女的认识,由于家人逼迫,初8就同对方定婚,(我本来自己有喜欢的女孩,她家人不同意)但相处几天,两个人想处的不好,彼此什么也没发生,最后相互谈论怎么退婚,同时我也一直同以前的女朋友联系,她也想同我在一起,因为这些最后我决定好,在14号两个私自去领了结婚证,但现在我想同那个介绍的退婚,她本人开始也同意退,但她家人说坏了她女儿的名声,说退婚可以,但定金只退一半,我当时送给她家是68000现金,我想请问下,我想要回50000请问可以么,(因为退婚是他女儿主动说的,而且我同他女儿什么也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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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江西/上饶盛义律师事务所正成(郑诚)律师为你解答: 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对于彩礼的返还,期望值不要过高,法院一般会判决部分返还。要是你礼金中不包括其他消费性支出,基于你的实际情况,判决返还五万以上的概率还是蛮大的。并且进入二审程序的概率也很大。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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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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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方盈律师事务所李裕明律师为您解答:
这种情况,可以全部要回彩礼,若对方不同意,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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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退回全部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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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