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结婚半年多。一直分居生活。男方给了18000元聘礼。如果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还用全部退回礼金吗?怎么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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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上述规定,你应该返还,但你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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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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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因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可以退换,如果协议或诉讼都最好找律师办理,免得以后麻烦。如需要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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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