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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在绍兴市新昌县拆迁中,我家有一处房为街面房,开了什货店,工商执照已在1992年就已办好,现还有烟草证等其他证件.现在的房子2001年造公路被拆迁新建的(92年至01年店开在老房子),到现在没有办出房产证,房子占地面积150方,共建有四楼,现拆迁了,他们说这是居住房,不认定为非居住房,请问我家这处房子究竟能否被认定为非居住房?有哪些依据?如何争取利益最大化,请指教!

征地拆迁
2011-06-11 10: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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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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