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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加拿大国籍,女方中国国籍,三年前再女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婚后男方曾提出女方到加拿大定居团聚的申请,但最后遭到加拿大领事馆拒绝,现双方分居已三年,男方想申请提出离婚,但女方拒绝,请问: 1、如果男方单方面申请离婚,需要具备或提供什么条件? 2、男方应在哪里提出离婚诉讼? 3、办理离婚诉讼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生效? 4、离婚生效后什么时候才能再婚?

民事相关
2011-06-06 23:00:4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需要在女方所在地起诉离婚,涉外民事案件,没有审限限制,根据我们的经验,时间会比较长,一般在十五个月以上,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我们是国内首个离婚网的创办人,更专业的法律意见,更丰富的司法实践,有需要请联系我们。
  • 1、直接起诉,随时可以立案,一般分居两年即可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2、应向女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起诉一般一审需要3-6个月,二审需要3-6个月。
    4、一审对方不上诉即生效,二审判决后即生效。
    5、判决生效后即可结婚。
  • 涉外婚姻,建议来电咨询。
  • 男方可在他国内起诉离婚,女方可在中国起诉离婚.
  • 你好,可以向女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判决生效后即可再结婚。
  • 男方可在国外提起诉讼离婚,按加拿大那边的法律,分居多年的,法院极有可能判决你们离婚,判决你们离婚之后,你还需要在中国的法院承认外国法院判决书效力,否则你在中国无法再婚。当然你也可以在中国主动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你就可以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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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