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海参苗养殖户,09年6月份通过本村村民A将10万元苗种卖给外地人B。(A可以理解为中介或二道贩子,交易成功后向买方提取一定分成)。因无法现金付款,A给我打了一张 欠海参苗款10万元的欠条,约定好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欠款人为A。但迄今为止已经近两年,期间多次追要未果,A未支付过一分钱。面前A已一年多未居住在本地,但其妻子仍居住与此,有两子均已成婚居住于外地。A家庭条件确实一般, 名下没有其他投资产业及银行存款,其房产为农村砖瓦房,评估价值约为3万元左右。此外,A还以同等原因欠本村其他养殖户海参苗种钱至今未还。请问律师:1,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2,是否可以连带起诉B? 3,因A没有强制性执行的资产,起诉A有何实质性结果?4,如何更大程度上的保护我们自身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