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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是丰县凤城镇南关的居民,我结婚时没有把户口迁至我的对象所属的乡镇,过了5年以后我才把孩子和我的户口从娘家迁移我对象那里,现在我对象那里的土地有一部分被征用,队长说我已在娘家那边分过土地补偿款,在这边就不能分了,如果土地再重新分配的话,我也不能分到土地,请问一下他的这种说法对吗?向我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呢?

其它综合
2011-06-04 10:39: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