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要离职了,公司要我签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前面就是说已经解除合同关系了之类的,最后一句话是:一年内不得从事同样工作。但是没有提到任何补偿的事。这样的话,我是不是可以无视这句话,可以继续从事现在的工作?

劳动纠纷
2011-06-04 08:54: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应当同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其中,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应当同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其中,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 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作时间不得认定工伤情形
工伤索赔 7601
子女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2022
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202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或者终止
民法典 726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或者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或终止
民法典 64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或终止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