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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30日晚上同学叫我一起去喝酒,我当时唱酒喝醉了,在回家的路上,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判两年有期徒刑。当时刚过看守所的时间,这个同学就去我家要钱,说找关系把我救出来。当时我家东借西借,借了7400元钱,给了我的那个同学。那个同学事情也没给我办。我家里人看事没有办,就问我同学要了3000快钱。还有4600元钱没要来,我想咨询一下,我同学的这个问题属于诈骗吗???我应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06-03 20:54: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