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爸参加战友聚会,就在各自准备回家的时候我爸的一名战友甲非要乘坐我爸的摩托车回家,当时有人劝他坐其中一人的轿车回家他就是不肯,我爸也不好拒绝就开着车往回家的路走,当时甲一直跟我爸说话,我爸一时没听清就把头扭了扭,结果连人带车翻进了山沟,我爸受轻伤,甲大腿骨折比较严重,在医院第一期治疗的费用总计花了9600元,当时甲提出要共同承担医药费,我爸就出了5000元,后来甲去县里报销医药费3000元,他们的战友协会补助了甲1000元。现在要进行第二期的治疗大概需要5000元,现在甲家里人还提出要补偿误工费等,我现在很想知道我爸到底有多少责任,第二期的费用是否需要我们来付?糟糕的是我爸没有取得驾驶证。希望大家能帮我解答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