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一位3岁男孩因为有点发烧和扁桃体发炎送至县医院,医院医生给他输了液,然后就父母带回家了,凌晨小孩病情未好转有加重的迹象父母再次带小孩到医院,医生 先是拒绝给小孩治疗(当时医生认为小孩病情严重)后来等了很久医生就给小孩打了两针,第一次小孩身体就出现明显的不适,有血迹重耳朵溢出,医生立即打了第二针后小孩就死了,整个打针的过程在一分钟左右。
一个小感冒居然要了一个刚刚懂事小孩的生命,这两次看病就相差不到16小时,今天小孩家长和院方理论,院方拒绝承认是院方的责任双方僵持不下...
请问这是属于院方的责任吗?院方因该承担多大的责任,请相关的律师帮帮忙,小孩家人都是农民缺乏捍卫自己权利的法律知识。小孩家人在忍受失去孩子的巨大的痛苦还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你们能帮帮他们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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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医院的责任从你提供的资料无法判断,因为院方用的什么药以及孩子的具体情况无从得知。建议你准备好处方,病历等就医资料请专业律师帮你分析下再考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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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及时尸检以查明死亡的原因,同时要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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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然后配合尸检或者冰冻尸体。尽早委托专业医疗律师介入以确保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我是专业医疗律师,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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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医院责任需要鉴定。我长期担任医院法律顾问,如有需要,你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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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