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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债务人开走,老房产证是债务人的,车落在妻子名下,新房子父母共同居住,应该没换新房产证,原来借款是以老房产证抵押的,后未能按时还款,债权人、债务人欺骗要贷款找担保人换走老房产证重写借据,担保人怎样维权?以贷还贷成立吗?

债权债务
2011-06-09 00:26: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老房产证已经在银行抵押,且担保人已经在新借据上签名,以贷还贷成立,但是两个不同的担保合同,担保人需承担新借据上的担保责任,与银行房产抵押无关。
  • 你好!“闻言审听,知情释法”,针对你所询问题,马培杰律师作如下法律帮助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债权债务变更可以拒绝承担责任。

    闻言审听,笔动冤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释法,拼理力争;浩然正气,拍案而起;人间正道,朗朗乾坤;大彰法制,邪不压正。
  • 1、看你的担保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来确定你后续的维权。2、以贷还贷不成立。3、法院会按照判决来执行。
  • 在他们变更担保的范围情况下,如果你没有同意,对于变更后的责任不用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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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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