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母亲结婚后,育有一女,女儿(本人)四岁时,父亲外遇,几年后,父亲与外遇女性育有一儿,直到父亲过身期间,父亲与母亲共同拥有一房屋,但房屋名是母亲,还有其他部分现金等。请问父亲过身后,外遇女性和她的儿子能根据遗产法分配吗?!他们有权利拥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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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健是房屋是婚前个人所有,还是婚后共同共有,如果是后者,你父亲过世后,属于他的份额,如无遗嘱,应由他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即你母亲、儿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文中提及的外遇女性没有继承权,但她的儿子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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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第一、夫妻共同的财产,一方死亡后,应进行分割,其中房屋、其他财产你父亲有一半的所有权,属于其个人遗产。第二、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你父亲的遗产应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在婚姻关系中的第三者,是没有继承权的;非婚生子女,是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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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