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替郭先生开车运货, 结果在途中自己不小心 ,把腿给骨折了,去医院花了六万块钱。如今张先生找郭先生赔偿损失 郭先生以没有书面协议,以及被送货物与张先生也有一定联系为由,拒绝赔偿 ,请问 这件案子 张先生是否可以拿到赔偿金?
-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是雇佣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
当面咨询律师
-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如果自身存在过错,适当减少对方的赔偿比例。
-
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车主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