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如皋一家小的印花厂担任调色及打样师傅。开始老板和我谈的是工资第一个月四千,第二个月是四千五,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上班时间是每天早上8:00到晚上18:00,加班很少,过后上班至今都是天天加班到九点,有时更晚,并且我没有加班费,跟我一起有个同事也是因为时间长不想做,工资也不给我们结算,还说下个月发工资打到我们卡上,我叫老板写个书面保证也不写。我说不给我们工资我们去劳动局告他,他还说随便你们去劳动局和法院告,他不在乎的。哪有这样无法无天的老板,对劳动法无视的。这叫我们外企务工者如何有劳动保障?那工厂所有的工人是没有合同的,望领导重视这样的小工厂!厂里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器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