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前,我父亲在乡镇公路上行驶过程中,车速在50码左右,突然从路边串出一中年妇女,与车发生刮察,在医院做了全检后,手肘部外伤,一脚小脚趾骨折,当时医院不建议住院,后来在伤者强烈的要求的入院,如今,车依旧被扣在交管停车场,让我们自己与伤者谈判协商,请问我们该依据什么来同伤者协商呢?赔偿又是怎么一个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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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故认定书,司法鉴定标准,为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湖北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湖北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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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下来没有?赔偿标准是法定的,有些项目如是否需用后期治疗费用,是否构成残疾,要做鉴定才能计算。你可以要求对方提出赔偿金额,然后我们帮你分析一下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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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协商也是要根据合法证据和鉴定为依据计算赔偿的。但你们可以要求放车。交警没有权利超期扣押车辆。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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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残鉴定 确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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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