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者在一家军事单位当合同工,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没给劳动者上任何保险,劳动期间因工受伤后,自己垫付医疗费用,因在小诊所治疗没有正式国家发票,这种情况之下,劳动者是否有权向劳动用人单位索取医疗费用?
如被拒绝该向何部门或单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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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自己申请,按照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没有买保险的,由公司承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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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相关医疗单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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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先要求公司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申请的,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再向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劳动局出具的工伤鉴定书确定工伤等级,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主张赔偿数额,并可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等;如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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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