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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上海**公司的员工,因为怀孕7个月,感觉不舒服,经常头晕,偶尔还流鼻血。上班不方便。所以请假回老家了。去医院检查后医生说是高血压,而且很严重。在老家黄冈做了B超,医生给我开了病假单,当天我又到武汉在省妇幼保健院做了检查,医生给也我开了病假单。并建议我住院。 我就把在老家的病假单和做的心电图寄到上海公司里,公司不给批假,说要B超单。我又把B超单和在省妇幼的病假单寄过去,现在公司又不给批,说要检尿单,而且还必须当天的。可是我当天只做了产前检查,胎位检查什么的。公司故意刁难我不给我批假。而且公司规定请病假要B超单,病历,还有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我都寄过去了。现在问我要检尿单这合理吗?同事们都说公司不给我批假主要是为了不给我批那3个月的产假。公司现在要开除我,请你们一定要帮我啊 !

其它综合
2011-06-01 12:58: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部可以开除你,你享有三个月的产假,如需要养病可以凭医院开具的病例请病假,需要帮助来电。
  • 公司这样做违法。如果公司继续侵犯你的权益,到时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产假是法定的,公司没有这权利。公司不可以开除你的。
  • 公司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你只要有就诊病历、病假单,公司就应该批准你病假。你不去上班不构成旷工,如果公司开除你的话,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并全额补发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直至哺乳期满为止。因此,一旦打起官司来,拖的时间越久,单位的赔偿金额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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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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