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系亲戚关系,张求李为张在黄某那借款30万代写一张30万的借款借条,但是资金划向和资金偿还及约定利息都是张某和黄某自行商量。到2011年3月,黄某向李某催讨借款,李某向黄某解释说,让张某还其借款,黄某一直申称张某无力偿还借款,但张某却说3月前为此笔借款支付利息4万元,黄某借故说是偿还其他借款的利息!(张某向黄某实际借款金额还有30万|)黄某把李某告上了法院,法院应怎么对李某为张某代其在黄某代写的30万借条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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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来电,我有几个问题要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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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到底写的是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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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是谁签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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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