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1月从开发商处拿到一幢15层高的10层一套房,2011年1月底从物管处拿到装修钥匙,5月11日装修基本全部结束,墙纸、地板、空调、灯具等全部到位,这时抬头发现我家的主卧室顶上有南北向2米多长长的裂缝、客厅有南北向、东西向各一条2米长左右的裂缝、餐厅顶上有1米多长的裂缝。找来开发商,他们说这是建筑通病,只负责修补。接下来先铲到混凝土面,裂缝先是用碳纤维布加固了,但接下来的油漆工作一点也不到位,又说重新搞,三天过去,却是越搞越糟。现在我只能请原有的包工头接手重新加工。请问律师两点:1、这种裂缝是不是所谓的建筑通病?2、我们那幢15层的建筑里,在我家之前已经有好多家出现了屋顶裂缝(后来听说的),那么在我拿装修钥匙时开发商是否有义务行使哪怕是口头告知和提醒义务?3、如果是建筑通病,我可以申请哪些赔偿?如果不是建筑通病,我又可以申请哪些赔偿?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