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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58岁,因高血压于今年9月15日在一家门诊打针,被旁边一建筑工地拆迁致使门诊倒塌埋在里面,造成“右髌骨骨折,全身多处挫裂伤,脑外伤Ⅱ级”。送至当地人民医院手术治疗,加入固定物,于10月14日出院修养。术后休息3个月方能行走,1年后再次手术取出固定物。请问这种情况能够评定伤残吗?如果可以评几级?如何向该单位索赔?大概能够赔付多少钱?(住院治疗费用责任方已出)补充说明:我父亲自己在城镇周边为农户上门安装卫星天线,每天收入在150元以上。当地收入标准为每年13153元,请专职陪护人员每天工资70元。

民事相关
2011-05-31 15: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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