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于2008年8月23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在法院就孩子抚养问题做答时,孩子父亲说要孩子,而且协议书也是这么写的,可在法院出判决书的关键时刻,孩子父亲说不要孩子了,当时因为是我执意要离婚的,也不想在和他拖下去,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接受了孩子。法院也判给了我。在离婚后的时间里,我因为自己生活原因而没有照顾孩子,孩子一直和他父亲生活,而且生活得不错,孩子也很喜欢现在他父亲和新的妈妈(还在父亲已经再婚),我现在还是一个人生活,但生活并不好,我想我以后也还要再找,带上孩子我怕我没能力照顾好他,而且新的环境也不一定适合孩子成长,所以想把抚养权变更到他父亲名下,可以吗。如果协商他不同意,我可以通过起诉吗?法院会支持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