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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块田是河改工程的田,当时写的合同是承包户自能正常生产年开始三十年后归村里分配。现在由于修公路被占用国家依法给予一定的赔偿,村里说这赔偿金村里有权与承包户一起分配。(该田原是河道,承包户自己出钱和劳力以及得到上级相关单位的支持建成,到现在已经经营得十五年)请问村里说的是否合理,如果是合理的那么他们家里的那些田也一样是有承包年限为什么被占了村里却没去与他们一起分配?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6-01 14: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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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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