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们把山地以每亩3万元转让给了乙方,作资源开采用。10年后,无条件归还,到时不再作补偿。但是乙方又私自转给了第3方作为搭建石矿机组了。 请问乙方这样做合理吗?我们可以解除协议,或要求补偿吗?

其它综合
2011-05-30 23: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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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