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夫妇有四个女儿,大女儿在八年前去世了,留有一个外孙,请问这个外孙是否有外公,外婆的财产继承权?且如果有财产继承权和其他三个女儿是否有差别?(这个外孙并非和外公,外婆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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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和其他三个姨妈的份额是一样的,也就是说遗产分五份,外孙,三个姨妈和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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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可以有代位继承权,就是代替他妈妈继承。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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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代位继承权,与其他继承人平等继承。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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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特殊情形存在,你可以进行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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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该继承人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因此该外孙有权继承外公外婆的财产。由于外孙是取代大女儿的继承顺位,因此继承份额方面与其他三人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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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有代位继承权,份额为过世妈妈应当享有的份额,也即与其他三个女儿的份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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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