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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父亲与一名合伙人办了一个砖场,2008年因两人不合,我父亲在县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合伙人答应在2003年6月15日前返还投资款8.6万余元,在2006年10月底返还8.6万余元,但到目前法院执行厅总的要回2.5万元,我多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果,希望各位律师能给我一点意见,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5-31 17: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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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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