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根据2009年度标准,供养一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多少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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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而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2月28日发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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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数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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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共约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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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的法律规定,工亡补偿金为40万元左右。除此之外还有家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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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