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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7下午2点50分左右,客车在经过一个弯道时因为速度过快,和迎面而来同样因为速度过快而来不及转弯的三轮卡车相撞,致使左脚脚踝手术10个月后的张女士因为两车相撞,使其手术处再次疼痛,本来肇事卡车司机愿意出500元私了,三卡司机在事故的第二天就把钱给客车司机,让他带给张女士,他不但不给,还说张女士本来就在痛,说她在耍赖!后来去人民医院检查,花了3000 的医药费,这个是该找谁负责?

交通事故
2011-05-31 09: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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