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现在老婆结婚四年多,生有女儿四岁左右,儿子一岁半,因两人性格不和,经常吵架,打架,我老婆想要儿子,但是我也想要儿子,女儿跟谁都可以,我有一房屋,刚好供左一年左右,但是房产证是我们俩人的名字,我老婆一分钱都没有拿出来的,离婚会怎样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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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不足2周岁)的孩子一般有母亲抚养,夫妻共有财产一般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未抚养孩子的一方向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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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共同分割,孩子依据谁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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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作为离婚纠纷案件,首先解决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的问题,如果由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由法院相应判决离婚,同时一并处理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财产涉及到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依法分割。孩子抚养原则上考虑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2周岁以内的孩子,通常由母方抚养。
以上是德州专业婚姻律师田树森为你解答的,如还有不明之处,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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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由法院认由法院相应判决离婚,
二、财产涉及到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依法分割。三、孩子抚养原则上考虑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2周岁以内的孩子,通常由母方抚养。
德州专业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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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