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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司上班15个月,现在公司高层更换新人,做了新的人员组织架构,不是我们能力不足,而是高层在考虑为老板省成本,现在要把我们的职位降一级,薪资暂时不变,我们提出不接受,老板本决定不接受安排的进行辞退处理,但现在高层又为老板节省成本,要我们自己写辞工单(想不赔钱),这种情况如果发生争执我们向劳动部门可以提出申请仲裁赔偿吗?赔偿包括加班超点(一个月加班达到180小时左右 ), 社保(没有帮我们打工的买养老保险,只买了医疗和工伤保险),公积金,失业保险等 而且这样能得到几个月的赔偿! 谢谢律师帮忙解答!

其它综合
2011-05-30 10: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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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