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03年在成都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于06年出售过户。我名下没有其它房产了。09年购买了现在的住宅,去年交房,缴纳了1.5%的契税,但到今年去领产权证的时候,通知我再缴纳1.5%的契税,原因是说我购买的是二套房。我已经咨询过几个律师,答案都不一样。另外,如果真的有相关法规认定我是二套房,那么我还能享受成都市震后的购房契税补贴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5-29 21:26: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