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出身3个月后就被现在的爷爷奶奶收养,今年我22岁。爷爷年轻时收养过一女儿和一儿子并办理公证过。我因为当时的政策问题一直是黑户,后来我念中学了实在没办法爷爷就用钱帮我在农村买了一个户口,因此我的学名就没有和爷爷姓。二十多年来我一直和爷爷奶奶居住,姑妈和叔叔也早已成家并未对老人履行过赡养义务。爷爷在前几年写了一份自书遗嘱给我,内容是他老人家百年以后房子给我住,任何人不得干涉,当时有邻居在场并以签下字句。
前段时间爷爷过世,姑妈和叔叔就想把房子卖了分钱,让我搬出去住。
请问我的情况属于事实收养吗,我也可有继承权吗。爷爷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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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爷爷的遗嘱有效,按照你爷爷的遗嘱办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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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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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