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客户被其他公司收购后,残留的货款一直不肯支付。送货单只有原来的仓库人员的签字,是否可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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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收购方承担责任。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必要时,可委托律师处理。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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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原公司还存在,可以要求支付。
2、已完成收购的,由收购后的公司支付。
3、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还必须签字人员为对方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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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必须证明签字人是客户单位的仓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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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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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数额不大,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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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收购公司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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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此起诉收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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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进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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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