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9年4月协议离婚的,我们也进行了财产分割.我的前夫于09年8月8日因为开的夜总会涉黄被捕.警察于09年10月28日找到我说我前夫的经营所的是非法所得,警察说据前夫交代有54万,他的车卖了的10万被他们收了,警察说喊我给他凑足54万,就还差44万,说是让我想办法交了,就能减轻他的罪行,我姐(是前夫夜总会的收银员)就能早点回来.还不用查封他及我名下的房产.我念在十几年的夫妻感情还有能救我姐的情况下,我想借钱或抵押贷款给他凑起.在我想的时候警察居然还说我是假离婚,是转移财产,明明我离婚在前,前夫被抓在后是事实.就让我产生了警察说话的可信度,警察会不会设圈套让我钻?最重要的就是这个钱能不能交?交了钱法律上会给他从轻判吗?是不是法院就不会再查封他及我名下的房产了?我前夫犯法法院有权力查封或冻结我名下的财产吗?麻烦你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