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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1961年6月6日出生,1977年参加工作,原工作单位为荆门市广播电台,1994年辞职后自谋职业,2007年12月将户口转回原籍潜江市,同年到当地一企业打工。辞职时工龄有17年。因多种原因,养老保险一直未办。现由企业办理。按照国务院及湖北省文件,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前的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但荆门劳动局不予办理,潜江市劳动局说要到辞职时的荆门市办理。两地都不办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11-05-28 19:49: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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