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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东莞厚街镇租了一单房,于2011年5月2号到期,合同中有注明: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前结清所有费用。由于租房时没有仔细看合同,所以到27号才告诉房东,可是现在房东说未满十天通知的话按十天临时房扣钱(50块一天,一共是500元);真晕,这个房东明明是借故不退押金,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05-28 20:37: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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