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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从工作安排和消极怠工,此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公司行为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工厂纪律,经公司警告谈话,并拒绝调整工作岗位机会后,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把我解除,说没有赔偿)1人事经理找我谈话时,我拒绝回答要离开时,她把门关上不让我离开。2我的主管也曾在开晨会时当众骂我,让我滚出去。3我的工作是三班转的,他们要把我调为白班,中夜班补贴也不给支付。我的班长曾经常用加班恐吓我,增加产量。4我不原上白班,因为少了补贴也不允许我加班,但他们说不让厂车接我上班,说开除我退工单会写的很难听。公司已经解除了三个,他们进行劳动仲裁赔了钱。公司开始请劳动仲裁的吃饭,现在把我门解除了,说没有赔偿。说随我去仲裁。我以前找过公司说协商解除但没同意。我每天都到公司上班,产量比以前少了许多。在休息时,厂里曾给我拍照,还把摄像头对准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拿到赔偿?劳动仲裁已经受理了,说等2个月我拖不起。矛盾是公司以前说技能奖1000元每个人都有机会拿到不等的奖金,按技能算。结果只有三个人能拿到6百,公司也没有给任何说法,没拿到奖金的也要求产量要增加3分之一,也控制加班了。我合同上装配工却让我去焊接。是不是算欺骗。

其它综合
2011-05-31 16:28: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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