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3月份一天公司领导让我写辞职报告,因为我和公司签了五年合同,我没有写辞职报告,公司告诉我不写放假在家没有工资待遇,后来我想也不能在这个单位工作了,我去和单位协商让公司给我补偿,公司说先写辞职报告再给补偿,于是我写完辞职报告公司告诉我没有补偿,还要告我,我去了当地社保所报了案,社保所说可以帮我要回补偿,过了几天社保所回答,公司说一分钱补偿也不给,因为我告了公司,公司损失很大,所以不给补偿,还说让随便去哪告公司去,社保所让我去区劳动局报案,现在请问我该怎样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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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议尽快申请仲裁,以免过了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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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局解决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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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