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的住宅房屋属临街房,一直出租作买卖,且这里多数住户无工作,仅依靠这个门脸房维持生活。去年开发商去年要拆迁我家房屋,不给底商,理由是房屋性质是住宅,只给住宅楼,且大房按建筑面积对换,小房按大房的0.4平米折算,如要补偿金,只折600-900元/平米,现在我们旁边他们卖的楼价是底商5860元/平米,住宅2200-2400元/平米,我的住宅使用面积126平米,但开发商说土地使用证不算,只给最多60平米的住宅楼,和普通住宅一样,且态度非常强硬,没有商量的余地。另说明:我们的房屋一直是按商业用途交的水费和电费,今天还把一家没工作,仅靠这个房子维持生活的住户给强制拆了,并且,他们自家人请人录相,也叫执法人员抢走,并且都给拷起来,请问,他们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我们要拍下来他们的做法有错吗?在这里,我恳请专家近快给答复,因为,接下来就要这样一一执行,我就是诚恳的请教专家,难道我们老百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吗?我们就应该这样认了吗?对了,地方信访局,去年就找了,一直在推我们,让等答复,直到等到强制性折迁,去上级单位找,人家让我们在当地解决,我们就这样真没活头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