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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因车祸去逝,公交车承担主要责任,我们承担次要责任,交警部门划分为二八开,公交车承担80%,我们承担20%,请问:责任中的80%和20%包括的费用范围有哪些,我现在知道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为1万元;财产损失为2千元)超过这个范围后就按80%和20%算,请问这个80%和20%责任划分还包括哪些赔偿项目?比如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吗?

交通事故
2011-05-28 11:40: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包括。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 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 精神损害抚慰金7财产损失等
    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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