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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广州东莞 事情:我妈在东莞的一个邮政存了一笔钱,是定期存折,未到期,在邮政存完钱出来后,被下药,存折、身份证、手机、密码全部被骗(金额在万元以上)。等清醒过来后立即报警,将账号冻结了,但是钱还是被取走了。现在查到了是在那个邮政取的这笔钱,但是去询问该邮政的人员时,邮政说当时那个人长得很像身份证上的,所以没有要取款人的身份证,吧这一问题反映给派出所,派出所说必须要给当时报警给我们备案的警察上班时,才能去查证,才能观看邮政的监控。 问题:1、银行取定期未到期款项,未要取款人身份证,银行有责任没有? 2、是不是只有备案警察当班才能处理这个案件。

损害赔偿
2011-05-28 11:22:0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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