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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条 赵芳和姜秦于5月26日正式分手,在此赵芳承诺给予姜秦人民币3万元作为时间,金钱和感情上的补偿。其中5000元已于5月17日汇入姜秦农行账户,姜秦已确认收到。15000一周之内汇到姜秦农行账户,剩余一万年底付清。从今以后双方不再有感情和金钱上的纠葛,双方不会再打扰各自的生活。以上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得悔改。 这样的借条效力如何?

其它综合
2011-05-27 19:22: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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