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7年1月到10年4月才到期,请问,如果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的话,是否要支付补贴?如果公司还想续签,而本人不想续签呢?还能向公司要求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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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支付你自2008年1月1日至今为公司工作的经济补偿金。本人不想续签的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也无其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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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由于存在一年的时效,应当立即提起。
2、你和公司视为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个人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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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续签的享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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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续签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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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公司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要按照你的工作年限一年补偿一个月,如果公司不以原待遇或者高于原待遇的条件续签,本人不想续签的可以要求补偿,以原待遇或者高于原待遇的条件续签德,本人不想续签的不能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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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