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是2010年出的交通事故,并且在年底以经拿到了工商认定。今年向公司讨要工亡赔偿金,公司说只有两样保险总共三十几万,而且要与我弟媳商讨之后签订协议才能兑现,他们结婚也不到一年,又没有孩子。我父母都是五十几岁的人,虽然没有达到无劳动能力的标准,但是他们毕竞养育了他十八年。我们还有没有权力向逃逸车辆当事人提出交通死亡赔偿金。现在这个人没有找到。公司是不是能将这部分赔偿金也一起算给我们。我弟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还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的收入。我父母与我弟媳的赔偿金怎样分配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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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应由你父母与你弟媳三人均分,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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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们父母与你们弟媳 各 拿 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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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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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你父母和你弟媳分割赔偿金,一般情况下份额均等,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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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死者于2010年底作出工伤认定,对于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不适用,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该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即您父母与弟媳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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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父母与你弟媳各分三分之一,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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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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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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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