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0日区法院宣判夫妻离婚,女方因对其财产分割不服(两套住房资阳的一套64平米判给男方,成都一套89平米判给女方)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女方未提出上诉,但就是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一直住在法院判给男方的房内,男方曾于2010年8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但时隔四个月以后(2010年11月24日)女方突然提出抗诉.目前男方申请的强制执行暂停!现在急切想了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无时间期限,是不是就这样暂停着最后给我们一个通知,强制执行期限已过.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